山东钢铁今日披露了涉及与兴业银行的18起诉讼,涉案金额约7.05亿元。
在这18起涉及诉讼的案件中,有一起是发生在2012年。2012年11月21日,公司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《参加诉讼通知书》以及兴业银行上海市北支行《民事起诉状》,其中原告为兴业银行上海市北支行,被告为山东钢铁济南分公司、上海豪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7位。
其余17起诉讼,则发生在今年。在2013年3月21日至7月16日期间,公司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《应诉通知书》及开庭传票等,原告均为:兴业银行济南分行,被告除了山东钢铁、山东钢铁济南分公司、山东钢铁莱芜分公司,还有福建天和建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与个人。
从披露的这18起诉讼情况来看,起诉原因大致相同,为兴业银行向第一被告提供融资后,后者在购买钢铁支付完保证金后,余款未归还,由此导致诉讼产生,令山东钢铁被牵连。
以其中一个案件为例:原告与第一被告、原济南钢铁(现已更名为山东钢铁,并成立山东钢铁济南分公司)三方,于2012年2月24日签订《保兑仓业务三方合作协议》,约定原告以授信融资形式向第一被告提供融资5000万元,用于购买原济南钢铁的钢材,并开具收款人为原济南钢铁、还款人为第一被告的银行承兑汇票,汇票直接交付原济南钢铁。但是第一被告在向原告支付1500万元的保证金后,剩余融资款3500万元未按期归还。 |